“蓝色风尚为爱起跑活动是烟草业利用拥有非常良好声望的公益机构来为烟草进行品牌营销。烟草业所谓的爱心传递,实质是烟草业的营销传递。以北京卷烟厂为发端的营销行动,若不制止,势必为其他卷烟企业效仿。这类活动,不仅会贻害公众,而且也完全违背作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的我国政府的正确立场。”
近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广西大厦组织的《揭示“蓝色风尚为爱起跑活动”的营销本质》讨论会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教授指出,已有无数科学研究从不同的角度证明吸烟和被动吸烟是多种疾病发生和死亡的重要危险因素。
目前,烟草每年夺去100万中国人的生命,但是如果当前的趋势继续下去,我们预计本世纪内平均每年将有300万中国人被烟草夺去生命。
其实早在2005年,我国就已经批准了《公约》,并承认其在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与此同时,全球各个烟草公司正通过高级营销手段,投入数十亿美元,来吸引年轻人用这种可成瘾性制品。
“最近的研究证实,如果有更多的年轻人接触到烟草广告,那就会有更多的年轻人随之开始吸烟。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我们也可以用以保护全世界年轻人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沙罗博士说。
烟草业业内人士也承认:举办“蓝色风尚”活动是为了逐步提升“”品牌更时尚、更健康的影响力。北京卷烟厂成为第一家以“品牌+公益”相结合的形式,成为达到了“双赢目的”的国内烟草企业。
此次爱心活动事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认为:这体现了烟草企业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的冲突与矛盾。该事件暴露了国内烟草企业在对抗《公约》时的思路与对策,也提示着我们控烟事业的困境与路径。
申卫星坦言,“打擦边球”是当前烟草企业对抗《公约》的主要手段:利用《公约》与国内法的衔接不力和人们对烟草营销的认知盲区,普遍的应用被《公约》所规范,但是未被国内法所规定、未被社会大众所熟悉的营销手段和办法来进行广告宣传,积极地推进烟草花钱的那群人的扩张。
“法律和观念的双重滞后,影响着人们对烟草企业赞助活动营销本质的正确判断。仅靠对既有规范的修补和分散式的立法无法全面落实公约的内容与精神,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态度,积极地推进《公约》在国内法上的实现。”申卫星说。
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吸烟率和尝试吸烟率均在逐年上升,约有90%的吸烟者最初开始吸烟发生在19岁以前的青少年时期。有经验的人指出,“蓝色风尚为爱起跑活动”已经违反了《公约》第5.3条和第13条的有关法律法规,违背了我国政府履行《公约》,遏制烟草流行的立场。
讨论会上,参加会议的专家呼吁:为维护希望工程声誉,为保护公众健康,积极履行《公约》,有关部门和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终止“爱心基金”利用学生进行卷烟品牌营销活动。希望政府、慈善机构及社会各界关注和烟草业各种各样的形式的促销、赞助和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市场营销和公关活动。
据了解,“蓝色风尚为爱起跑活动”是由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与北京卷烟厂“爱心基金”共同主办,采用青少年喜爱的“跑酷”形式,选择北京等5个城市进行,并将以为卷烟品牌冠名的希望学校举行揭牌仪式结束。
★尽量管制被烟草业描述为“社会责任”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并且不使其正常化。
★不应允许任何政府分支机构,或公立部门,接受来自烟草业或那些促进其利益者的对政治、社会、财政、教育、社区或其他类的捐助,由于法律处理方法或按照法律或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协议作出的补偿除外。
★不应允许烟草业或任何其他代表其利益的人员公开披露其组织据称对社会负责的活动,或这些活动的支出情况,除非在法律上要求报告此类支出,比如在年度报告中。